[四川]2021四川银行市场化选聘成都地区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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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银行市场化选聘成都地区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公告
一、公司介绍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行)是四川省首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300亿元,位居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之首。
四川银行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遵循商业银行经营规律,对标行业先进,注重改革创新,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以“成为客户体验一流、价值创造能力领先的现代金融企业”为愿景,着力支持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为管理规范、经营稳健的现代商业银行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主力军。
截至目前,四川银行在川营业网点102个,在成都、攀枝花、凉山、自贡、泸州、内江、达州和雅安设立了分行。成都分行作为在总行驻地和省会城市设立的分行,对全行业务发展承担着重要牵引、核心带动和关键保障作用,对服务成都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重要价值。
根据四川银行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我们期待与您同行,为每一位优秀的金融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
二、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平等、公开、竞争、择优;
(四)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六)依法合规、程序完备。
三、招聘岗位
(一)成都分行副行长(对应总行部门正职级)、行长助理(对应总行部门副职级)。
(二)成都分行部门总经理(对应总行部门副职级)。包含7个部门,分别为战略客户部、公司金融部、零售金融部、渠道运营部、资产处置中心、风险合规部、计划财务部。
(三)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对应总行部门正职级)。
(四)成都地区管理型支行行长(对应总行部门副职级)。具体包括:成都分行营业部、高新支行、东门支行、青羊支行、成华支行、武侯支行、温江支行、简阳支行、城北支行,以及拟新设管理型支行。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敢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注重团结协作,主动应对市场竞争,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拥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从业资质,懂经营、善管理,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律、行业情况,能正确把握四川银行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工作要求。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团队口碑好,公众形象好。
5.作风民主,全局观念强,善于团结同志。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成都分行副行长、成都分行行长助理、总行营业部总经理、成都地区管理型支行行长的,需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3.担任成都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的,还需满足以下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一般应在同层级副职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在同层级副职管理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管理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担任成都分行行长助理、成都分行部门总经理、成都地区管理型支行行长的,还需满足以下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一般应在下一层级正职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管理岗位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且具有累计7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或其他相当职业资格)的,最短累计工作经历不低于6年。
(三)岗位条件
具备与拟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背景、任职资历及能力素质,其他任职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
五、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合同制,与四川银行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7日,应聘者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2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并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测评。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采用多种测评方式和测评工具对符合条件人选的专业水平、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四)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比选择优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参照组织选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采用履历评价、德才评价、实绩评价等方式组织实施考察。对于拟任人选不具备考察条件的,参照考察有关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六)讨论决定和任职。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察或背景调查不影响任职的,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接受纸质简历和电子邮箱报名。
(二)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行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我行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我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8-63289670,028-6328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