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汶上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10-09-1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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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 9月13日至9月21日,报名地点在汶上县会计管理局。
1、凡持有汶上县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属报名范围。
2、咨询电话:0537-7215516
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抓紧时间报名
附:关于开展汶上县2010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汶财会〔2010〕5号
关于开展汶上县2010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财税所,中央、省、市驻汶各单位:
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济财会〔2010〕8号)文件精神,现将《汶上县2010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汶上县2010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2010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2010年企业类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企业内部控制;3、企业所得税法;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新《会计法》。
(二)2010年行政事业类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1、部门预算改革与预算会计核算;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新《会计法》;4、地方税收保障条列。
三、培训的组织实施
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县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的统一规划,负责制定对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县会计从业人员的组织培训工作,并向市财政局报送培训计划及培训工作实施情况。
四、培训目的及方式
为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的办法进行。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会计培训费、教材费等100元/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六、报名方式及培训要求
9月13日至9月21日,持证会计从业人员到汶上县会计管理局报名,根据《会计法》、《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将不予注册登记,视为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不能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荣誉证书;不能参加先进财会工作者的评选;不能办理调转;工商和税务办理有关事项视为无效证件。各单位应当支持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条件。
七、免培训人员
参加经过省财政厅确认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高级(总)会计师培训班、研讨班,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八、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
所有参加培训的会计从业人员,考核合格后,应在90天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到会计管理局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逾期将不再办理注册年审工作。
咨询电话:0537——7215516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