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为农村会计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发布时间:2010-11-1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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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农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进行规范管理是目前摆在各省会计管理部门的一大难题。
今年,河南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河南省农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农村会计人员通常由全村推选产生,缺乏会计专业培训而且年龄偏大,有部分人无法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但是根据《会计法》要求,所有会计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加上河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每年涉及惠农补贴的资金量大。
为此,河南省出台了一个灵活的办法措施来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如果农村会计人员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那么取得河南省颁发的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也有效。
同时规定,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或农村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会计工作。
农村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全省统一编写教材,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且,农村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和会计从业资格一样,取得农村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也要接受继续教育,不过教育内容主要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