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第六章讲义
发布时间:2010-12-2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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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债券回购交易
本章共2节
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1、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2、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实质内容
3、一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两次交易契约行为。
4、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质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5、实行债券回购交易的债券品种及其实施时间
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重点掌握,特别是对回购交易的禁止性行为应该重点掌握)
(二)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程序
债券回购交易中,融资方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予以申报。
(三)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请访问
1、报价方式。
我国债券回购交易目前采用的是以年收益率进行报价的方式。
2、申报要求(对有关数值应重点记忆)
(四)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标准品种
1、标准券、标准品种的概念
2、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一)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来源:
(三)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及交易单位
(五)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询价交易方式
(六)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违规行为及处罚(要掌握哪些是违规行为第二节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一、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重点掌握)
债券买断式回购的含义
债券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区别
债券买断式回购的重要意义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交易
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有关规则
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的风险控制
(三)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监管与处罚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2004年12月6日,2004年记账式(10期)国债上市日起,在大宗交易系统将此期国债用于买断式回购交易。2005年3月21日,2005年记账式(2期)国债上市日起,在竞价交易系统将此期国债用于买断式回购交易。至此,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买断式国债挂牌品种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规定与原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参与主体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交易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报价方式(对相关数值进行重点记忆)
交易费用
履约金制度
仓位控制来源:
机构投资者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必须拥有足额的资金或相应的国债。
每一个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单一券种买断式回购未到期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的20%。
清算原则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进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履约与违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不履约申报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违规处罚(要掌握哪些是违规行为)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停牌、复牌和终止第六章 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证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内容是( )方以持有的证券作为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归还资金和利息。
A、证券的持有方;B、贷出方;C、融券方;D、资金供应方
2、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 )交易契约行为。
A、一次;B、三次;C、四次;D、二次
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开办了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回购交易。
A、1991年12月;B、1993年12月;C、1994年10月;D、1995年5月
二、多项选择题
1、在证券回购交易中,( )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证券抵押权,期满时归还抵押的证券,收回资金和利息。
A、证券的持有方;B、资金的贷出方;C、融券方;D、融资方 E、资金供应方
2、一笔回购交易涉及( )
A、两个交易主体;B、一个交易主体;C、两次交易契约行为;D、一次交易契约行为
3、《关于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7年6月起,全国统一同业拆借中心开办()回购业务。
A、国债;B、政策性金融债;C、中央银行融资券;D、公司债券E、股票
三、判断题
1、证券的回购交易实际上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的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T)
2、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回购交易的委托数量必须是10万元整。(F)
3、以券融资的回购交易每笔最大申报数量为1万手。(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