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会 〔2010〕45号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3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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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会 〔2010〕45号
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财政局: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我国会计人员从业准入的资格考试,具有基础性强和考生人数众多的特点。在传统考试模式下,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常组织难度大、投入成本高、运转周期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并集考试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单)打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会计从业考试管理模式。与传统考试模式相比,无纸化考试能够更加有效地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实时性,具有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节约考试资源、规范考试管理、方便考生应考等传统考试不可替代的优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节约型政府的有力举措,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精神,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纸化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无纸化考试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实时性,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提升会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节约考试资源、维护考试权威性和公正性,为甄选优秀的人才充实会计人员队伍奠定了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开展原则。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无纸化考试,做到方式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
2.以人为本原则。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全面树立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理念,以考生为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无纸化考试方案,科学设置考试场所。
3.因地制宜原则。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综合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基础调查、研究,在充分借鉴无纸化考试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无纸化考试工作。
4.安全可靠原则。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无纸化考试的特点,合理配置软、硬件环境,提前制定预防考试过程中出现死机、网络中断、电力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无纸化考试环境安全可靠。同时,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考试纪律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无纸化考试过程的平稳、安全。
二、无纸化考试的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无纸化考试工作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省财政厅统筹领导全省无纸化考试工作。负责制定全省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考试考务规章、制度,中心题库建设、服务器建设及维护,统筹整个考试工作。
(二)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无纸化考试的具体领导、协调、指导、监管和组织等工作。
三、无纸化考试的具体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无纸化考试工作。
(二)做好硬件配置。开展无纸化考试是对传统考试方式的创新型改革,对计算机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要求较高。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做好考场前期准备工作,具体要求是:1、考场租赁必须是相对固定的标准电教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自建),并能满足相关考试及保密要求;2、准备考试用电脑(至少能够安装IE6.0以上版本);3、提高相关环境配合完成省厅下发的考点设备安装调试,并自行完成考场局域网及监控摄像头布线建设,通过专线连接所属地市财政局,实行与省厅服务器的专网连接;4、每个考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硬件和网络的维护,并在考试期间随时保持与省财政厅系统维护人员的联系。
(三)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及近三年各、市、州、地报考人数,按行政区划暂定在全省设立12个无纸化考点,其中:贵阳市三个,省级和其余市、州、地各设立一个,每个考点支持1—4个考场,每个考场50—150个座位。省财政将为每个考点配置2代身份证读卡器一台、服务器二台、视频监控系统一套、UPS一套以及交换机服务器机柜各一台,其余设备由各地自行配置。省财政配发给各考点的设备只能用于无纸化考,各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务必安全保管。
(四)考场部署与监管。无纸化考试需要部署计算机考场组织考试工作,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自有计算机考试基地的基础上,尽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部署计算机考场。对无纸化考试现场应当配置巡考、监考人员和网络技术维护人员,并严格执行有关考务工作要求。
(五)电子试卷的下载、发放和成绩上传。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线网络下载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生成的电子试卷,并按时随机发放到考生计算机。考试终端设备应当与省级中心服务器保持时间同步,不得在考试开始后作任何调整,在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生成绩等电子文件通过对外网络上传到省级中心服务器,并自行保留考生原始电子考试文件。
(六)数据核对。无纸化考试结束后,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与省会计考办核对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保考生成绩真实有效。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后,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纳入无纸化考试。为了推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从传统有纸化向无纸化考试的过渡,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2月31日起停止现行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分散考试模式,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系统正式运行后,组织考生报名参加全省统一无纸化考试。已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并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 ”的学员的证书可以沿用到2012年12月31日。从2013年1月1日起,凡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组织无纸化考试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财政部“以考养考”精神,从收取的考试考务费中支出。对于在无纸化考试工作中发生的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系统维护等费用方面的不足,由本级财政适当补助。
(三)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