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昆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办理1月10日起
发布时间:2011-01-1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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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公布(考生可登陆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栏目查询成绩http://www.szczkj.suzhou.gov.cn/,合格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于1月10日起开始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申办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2011年1月10日起,正常工作时间。
二、申办地点:单位或居住所在镇、区的财政部门。(市级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三、申办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照片二张;
3.单考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的考生,须提供会计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只申请不注册的人员(即无工作单位或虽有单位但不从事会计工作),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一);
5.申请同时注册的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附件二)、《从事会计工作证明》(附件三)、《建账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四)、同时还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即必须在两年内完成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须每年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开始报名,届时请随时留意本网站相关公告);
3.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职称)考试,以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每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一般在10月左右,届时请随时留意本网站相关公告);
4.各镇、区财政部门办证窗口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0512-57379053 玉山财政分局:0512-57553475
巴城财政分局:0512-57850733 花桥财政分局:0512-57691022
周市财政分局:0512-57623676 张浦财政分局:0512-57458266
淀山湖财政所:0512-57486474 陆家财政分局:0512-57870776
千灯财政分局:0512-57461972 锦溪镇财政所:0512-57231893
周庄镇财政所:0512-57211296 开发区财政分局:0512-57313712
附件一:申请表.doc
附件二:注册变更表.doc
附件三:会计工作证明.doc
附件四:建账单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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