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会计从业人员换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1-01-20 12:47
在线咨询
重要提醒: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联系方式、保证无条件入职、收取各种费用等信息,请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各种损失。
一、换证对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和已办理调转转入手续)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属地管理)。
二、换证时间
1、会计人员前台个人信息申请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6月30日,所有符合换证条件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在2011年6月30日前在网上完成个人信息申请,过期系统将不再保留原档案资料。
2、财政部门发证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县市区会计科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分时段分部门安排发证。
三、会计人员个人信息申请程序
1、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www.ahkj.gov.cn 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
2、认真填写换发新证申请
第一步:单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进入页面后会有一个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请认真阅读申请须知。
第二步:阅读完申请须知后,单击“登录”按钮,用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
第三步:登录系统后,进入申请信息的填写,对相关的基本信息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单击“提交”按钮提交。
第四步:单击“提交”按钮后,弹出确认您的信息是否正确的提示框,单击“确定”按钮后,跳转到打印证书申请表页面。
第五步:打印证书申请页面中有“直接打印”、“页面设置”、“打印预览”、“另存打印”、“返回上一步”和“安全退出”几个按钮,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操作,还有一些打印的说明以及修改后的基本信息表。
第六步: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市直会计人员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各县市区会计人员到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现场审核。相关审核要件齐全,10个工作日内发给新证。
现场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⑤学历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持证期间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原证和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将收下作为档案资料。
四、会计主管部门审核程序
1、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负责做好换证前期宣传工作,保证本县市区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2、财政部门审核人须用管理员身份登录审核会计人员前台申请,申请通过审核后方能生效。审核人应认真核对会计从业人员网上申请信息与申请材料实质内容,以申请材料实质内容为准。
3、在进行信息确认时,应审核下列材料:
①《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⑤学历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持证期间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4、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审核确认后,应及时给予更换新证书,收回原证书(备查),所有审核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5、各县市区财政局补录的会计人员信息由市财政局统一审核,各县市区财政局在录入时要严格核对相关材料,并将所有审核材料复印件带到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复核并存档。各县市区财政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