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北京、东莞高级管理人才职位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2-01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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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和管理工作需要,广发银行总行现面向社会(行内外)诚聘个人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现将选聘相关职位信息、具体工作要求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北京分行副行长(个人金融),工作地点为北京;
东莞分行副行长(个人金融),工作地点为东莞。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总、分行发展战略,参与决策所在分行经营管理事项;
2、在总、分行授权范围内,负责所在分行个人金融业务,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业务条线的发展策略及年度计划,推动业务增长和风险控制;
3、统筹所在分行个人金融产品管理工作;
4、统筹所在分行个人金融业务市场营销活动,拓展、营销和维护重要个人客户;
5、根据我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指导和统筹本业务条线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分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聘任、解聘、绩效管理等具有专业审核权;
6、定期向总行述职;
7、总行或所在分行行长授予的其他职责。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从事银行工作10年(含)以上,其中从事个人银行、信用卡、电子银行等市场营销管理岗位或者分管以上某一业务5年(含)以上,其中担任高、中层管理职位2年(含)以上。
3、熟悉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及其风险控制管理,了解金融市场状况及客户需求,熟悉个人金融产品及营销策略,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
4、有良好的业绩表现,近2年年度绩效考核均在称职(含)以上。
5、职业操守良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全局观念、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6、符合我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要求。
四、特别说明
广发银行内部员工参加应聘的,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行内选聘公告所规定的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一级分行担任副行长(级)(含)以上职务、或在总行担任部门副总经理(含)以上职务,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年龄计算的启始时限为2010年12月31日),超过两个年度;
2、在一级分行担任部门总经理/(二级分行)支行行长职务,或在总行担任部门内设主管职务,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现职级工作2年(含)以上;
(2)近两年(2009年度、201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含)以上;
(3)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应聘程序
1、非广发银行申请人员请登陆广发银行网站(www.gdb.com.cn)首页“人才招聘”在线注册、报名(请填写“社会招聘人才简历”),并请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重要证明材料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广发大厦32楼人力资源部组织建设团队(邮编510080)。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13日。
2、广发银行内部员工参加应聘的,具体应聘程序参见行内选聘公告。
3、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本行对应聘者资料保密。应聘者需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参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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