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0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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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过程中,积极发挥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喀什、石河子、昌吉、阿克苏、伊犁等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业务岗位员工。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会计部门负责人2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从事银行工作3年以上,具有银行会计业务管理工作经历。
(二)营销部门负责人4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从事银行工作3年以上,具有组织存款、营销贷款业务管理工作经历。
(三)营业部负责人及业务主管16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从事银行工作3年以上,具有银行网点业务管理工作经历。
(四)会计人员12名
年龄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工作经历。
(五)营销人员 18名
年龄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营销银行存贷款业务工作经历。
(六) 系统管理员2名
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硬件、网络)工作经历。
(七)网点柜员50名
年龄25周岁以下,金融、会计、经济或计算机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一)凡有意应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本人于3月21日前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爱好、特长以及家庭成员情况等,并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前来报名。
联系电话:0991—8805396、8805349。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市商业银行大厦23层人力资源部(2314室)。
(二)应聘者须对应聘所需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行对初审合格者将通知面试及笔试,未录用人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三)本次招聘为定向招聘录用,报名时所选地区即为录用分配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