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上报《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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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 
  根据兵团财务局会计管理处通知要求,上报《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请各单位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填报要求: 
  团场(处)医院、学校分开填报,除了学校、医院外其他会计人员信息填报一张表。 
  并于4月23日前将电子数据上报师财务局。 
  信箱:1448750411@qq.com
农一师财务局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