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转发《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培训的通知》有关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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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依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定于2012年9月举办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本市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申报对象正式申报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30日。
2.2011年7月15日前各控股(集团)公司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及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3.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4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上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