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关于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发票领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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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报名参加2011年第一季度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明考区)并缴费成功的人员,请凭本人报名的网络电子发票或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6月30日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三明市财政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培训科打印正式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三明市财政干部教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