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宣城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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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按照《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09]148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
证书办理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的法定工作日。
二、办证地点
办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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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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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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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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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鳌峰新村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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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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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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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昭亭南路与水阳江大道交叉口市水务公司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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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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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财政局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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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财政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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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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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财政局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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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桃洲路财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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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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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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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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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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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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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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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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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财政局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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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财政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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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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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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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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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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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审核
申领证书人员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登录安徽会计网“考试合格申请发放证书”系统填写并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登录安徽会计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打印);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1张贴信息表上);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参看《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09]1482号第九条),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