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11-06-2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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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进入报名程序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报名开通时间及缴费方式
报名日期从2011年6月28日开始,至2011年7月14日结束 。
证券考试报名费可通过在线汇款或邮局汇款二种方式支付(请选择一种汇款方式付费)。
报名及缴费开通日期从2011年6月28日开始,至2011年7月14日结束(邮局汇款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二、考试日期
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
三、准考证开放日期
2011年9月19日开通---2011年9月23日关闭!
四、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的选择
(1)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2)集体报名
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报名流程
(1)报名总体流程
(2)网上报名具体流程
Ⅰ.个人报名
具体请参见:个人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个人在线汇款操作流程
Ⅱ .集体报名
具体请参见:
集体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五、报考账号说明
1、以往的报考帐号均无效,请考生重新注册新的报考帐号!以往的考试成绩有效,与报考帐号无关。
2、个人或集体上网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正确、真实、有效,如因请人代报或填报信息、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3、请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帐号和密码。“报考帐号和密码”是考生登录网站、报考科目、查询账务和打印准考证的唯一标识。建议设定密码长度最小不少于6个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写,数字。如账号密码被他人盗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4、考生如忘记报考帐号或密码,可以至报名网站首页,按照页面提示取回自己的帐号或密码。
5、如有疑问请拨打查询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六、邮局汇款须知
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客户号(邮编:100040 收款人:ATA证券考试;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111420010)(该商户客户号是本次证券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40,商户客户号:111420010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须填写报考账号,凡没有填写报考账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退款,退款手续费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且报名无效。由于汇款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造成考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商务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务汇款考生无法自己申请退汇和改汇。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汇款不含邮费、教材费。
4、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如发现金额不足,且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7月14日,以邮戳为准)之前补足汇款的,报名有效。如超过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
5、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账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自己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汇款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如考生需要退考,请于报名截止日(2011年7月14日)之前登陆报名网站删除报考科目,逾期均不处理。(咨询电话:021-61651128)
七、在线汇款须知
在线汇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二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八、信息修改
1、考生档案信息为考生姓名、性别、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2011年7月14日)之前,登陆网站自行修改确认,过期无效。
2、考生的科目和报考区域在报考截止(2011年7月14日)之前都可进行修改。
3、考生可在2011年7月14日前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修改个人档案信息,7月15日至8月5日考生如需要修改考生档案信息需支付每人每次20元修改费,具体修改方式可致电021-61651128。
4、考生通过邮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无效 。
九、大批量报名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账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账号下,生成一个订单。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十、发票申请
1、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
2、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11年7月14日)之前,登陆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
十一、报名退款
考试结束后将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
十二、免责条款
(一)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