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1年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精编笔记: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发布时间:2011-07-05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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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10-6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期以一批自产产品对另一公司投资,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00 000元,售价和计税价格均为120 000元,双方协议按该批产品的售价作价(假定该协议价是公允的),则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答疑编号052101001]
『正确答案』
产品时外投资计算的销项税额=120 000×17%=20 4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5)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会计实务中,对于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根据购入时能否直接确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购入货物时能直接确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货物直接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例10-61】某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8 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批原材料用于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因此,该制药公司购入该批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052101002]
『正确答案』
借:原材料 468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第二,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确认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先按一般购进货物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或者购进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其原已记入进项税额的金额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转入“生产成本”、“应付职工薪酬”、“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账户。
【例10-62】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 500 000元,增值税额255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后来,因生产需要,公司将该批原材料的30%用于免征增值税产品的生产。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答疑编号052101003]
『正确答案』
购入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 000
贷:银行存款 l 755 000
免征增值税产品的生产领用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526 500
贷:原材料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6 500
【例10-6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为70000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1 900元。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052101004]
『正确答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1 900
贷:原材料 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1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