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2011年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4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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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11号)的要求,现将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权限
网络继续教育实行统一平台、分级管理。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的会计人员,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窗口,在线接受相关课程的培训。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流程
(一)网上注册: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网(kjzj.zjczt.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缴费采用银联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
(二)课程学习: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学员进入视频多媒体网络课堂选择本人需要的课程进行学习,网站自动记录学习时间,按规定学习满24小时。学习期间,屏幕将不定时弹出对话框,检查学员在线情况,如不在线,则不记录学时。在本继续教育年度内学员可以反复收看所有开通的网络继续教育课程。
(三)集中无纸化考试:学完规定课时后,学员点击“考试管理”,结合自身时间安排,进入选择考试时间、考场,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集中无纸化考试。考试合格后,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学员,要参加无纸化补考,需3个工作日后重新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四)学习记录查询: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考试合格者,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考试合格3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从网站查询学习记录,也可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地财政部门打印学习记录。
三、网络继续教育的内容
2011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内容由省财政厅在网络继续教育系统中予以推荐,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学习过程中,学员可通过在线提问,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更好地掌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四、网络继续教育的费用标准
网络继续教育收费统一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9〕303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个继续教育年度100元。
五、培训时间
2011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六、考试地点:
市区属单位(包括市本级和各区)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集中无纸化考试考点设在温州市财税职工中专学校(大士门宝伦大厦B幢201室)。各县(市)的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集中无纸化考试地点由当地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说明
(一)学习课件需在能够上因特网的计算机上运行,系统环境要求Windows XP或Winodws 2000,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6,播放软件Flash player 8.0。
(二)对于网络继续教育有关政策问题,可咨询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各地财政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学习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浙江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客服电话400-628-5588-5。
(三)网络继续教育缴费收据领取。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费收据于集中无纸化考试时在考点领取。
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是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今年在全市推广,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组织管理,做好咨询服务,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