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市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2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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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所有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的人员。(高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培训)
二、 培训方式
按照积极探索多元化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努力提高培训效果的要求,我市2011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实行“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双轨并行的方式。会计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面授教育”或“网络教育”。
三、培训时间
“面授教育”的培训时间为: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31日,“面授教育”每期培训时间为三天。“网络教育”的培训时间为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31日,培训课时必须满24小时。
四、 培训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实务操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纳税实务操作、政府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税收政策调整、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金融保险、会计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
五、 培训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面授教育”115元/人,“网络教育”100元/人;培训票据统一使用《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确有需要票据报销的,请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开具。
六、培训单位
市财政局委托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实施2011年度会计人员“面授教育”的培训工作。选择“面授教育”的会计人员,应于2011年8月30日前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报名,以便于编班排课。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地址:东阳市人民路65号,联系电话:86830791 、 86830790。
选择“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无需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报名,可直接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实行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网络听课、网络考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的网址为: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kjbm.zjczt.gov.cn),点击“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
部分单位和行业的会计人员要参加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应在参加培训前将名单报市财政局备案,否则培训结果不予确认。
七、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1、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单时间为准)。
2、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3、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教育,当年成绩合格(凭学籍卡和成绩单)。
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当年相关的会计类培训。
上述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的会计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于2011年12月31日前到市财政部门办理审核和信息录入手续。
八、培训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也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单位应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给予支持,广大会计人员也要珍惜机会,按时参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培训机构要认真进行教学规划、精心组织、注重教学质量,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真正使广大会计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做好“面授教育”会计人员培训信息的录入工作。
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网络考试合格的,其继续教育情况会自动记录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不需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作培训合格记录,如有人员确实需要打印培训合格记录的,可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〇一一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