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会计证变更调转等有关事项恢复办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0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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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事项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恢复办理,
凡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含已登记,但未现场确认的人员),必须先办理信息采集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变更、调转等有关事项。详情见《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
启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