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开始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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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办理,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办理业务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办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申领、注册、变更、调转(省内调转)等相关业务办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有工作单位且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财政局办理;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局办理。(办理点地址附后)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限江苏省范围内)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要求
未经信息采集的持证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等相关业务时,应先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办理其他相关业务。信息采集办理部门参照上一条属地原则。
三、表格下载地址
办理从业资格业务相关表格可在镇江市财政局网站“材料下载”中下载,请选择相应表格下载填写。
四、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办理点
丹阳办理点:丹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丹阳市行政中心C4058
电话:8651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