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17日沈阳会计证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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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应考考生:
现将我市11月14、17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时间及科目
考试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4日(下午)13:00—14: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4:10—15:10 会计基础
15:20—16:2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11月17日(下午)13:00—14: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4:10—15:10 会计基础
15:20—16:2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二、报名条件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沈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执行属地化管理,属地化管理具体要求:
(1)沈阳户口的应考人员,需提供住址为沈阳市的身份证原件。
(2)在沈阳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3)在沈阳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养老保险清单。
3、现场报名采用实名制缴费,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缴费。
4、报考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之内,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5、有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的,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6、收费标准:每科50元。
7、申请人在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接受考试资格核查,并交纳报名费。
8、 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9、请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需要考生自备U盘提供电子档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二寸大小。
10、因违反《会计法》,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要件
(一)办理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从11月9日起,先报先得,额满为止。(每场考试座位120人)
(二)办理要件和地点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缴费后即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两点说明
1、现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统中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使用的是用友T3软件,请考生详阅“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统演示视频”积极备考。
2、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的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准备考试。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