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1-11-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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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三十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