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鄂尔多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维护记载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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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财政局、市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央、内蒙驻鄂尔多斯市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内财会〔2006〕8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 财会〔2007〕771号),现将我市2010-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领导,统一制定全市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各旗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安排部署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区、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市直属及康巴什新区各有关部门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统一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计科组织开展。
二、培训方式、培训时间
(一)培训方式分两种:一种为面授培训;一种为网络培训;持证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方式。今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为了方便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共享优秀教师资源,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会计人员知识更新的需求,2010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地区已开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效果良好,深受广大会计人员欢迎。网络培训不受时间限制,持证人员可随时报名参加网络培训。
(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每周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8课时。2011年度面授培训报名及培训时间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1日,准备参加面授培训的持证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到就近财政局会计科报名,会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培训方式。
三、培训及维护记载对象
持有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财务人员务必在2012年3月1日之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由旗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记载,作为完成2010—2011年度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如果不录入,会计人员档案中将没有记载,将影响档案记载和调转等。另外2012年年初将对2010-2011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网上年审,如果不录入系统,系统将视作会计人员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记载时间:2011年12月11日-2012年3月1日,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四、培训内容
(一)选择网络培训的学员,请登录内蒙古继续教育网(WWW.NMGJXJY.COM),在已有的培训课件中按照不少于规定的课时自行选择,网络培训内容将陆续增加。在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内容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会自动进行记载。
(二)选择面授培训的学员,培训内容将按照网络培训内容,结合不同行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结束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作为以后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会计从业资格证审验等工作的依据。我们将定期在内蒙古会计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情况。
五、培训收费
培训收费标准按(内发改费字〔2010〕621号文件)执行,每周期200元/人(不包括教材费),各培训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只收费不培训。
各旗县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东胜区财政局会计科:0477-3995861
伊旗财政局会计科:0477-8690039
准旗财政局会计科:0477-4226105
达旗财政局会计股:0477-3963190
乌审旗财政局会计股:0477-7212592
杭锦旗财政局会计股:0477-6625931
鄂旗财政局会计股:0477-6218206
鄂前旗财政局会计股:0477-762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