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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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财会〔2011〕47号
____________财政局: 
现将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达到合格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免试考生视同合格),并且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一门合格的普通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你市的合格人数为   人。 
三、后续管理要求 
请各市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通过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