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会计证换证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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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要求,我市决定自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同时对完成信息采集人员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换证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此次换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芯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适当调整,并统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唯一档案号。
二、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
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6月30日(节假日休息)。
三、信息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及换证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的办法。我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部通过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www.ahkj.gov.cn )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填写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财政部门集中办理点现场审核办理的。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进入我省和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和换证的持证人员,其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其会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不能实现跨省和省内调转,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会的评审等。
四、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方式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审核采用持证人自行前往审核和单位统一组织预约审核两种方式:
1、持证人员自行前往审核换证的,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前往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2、单位统一组织审核的,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内会计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及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信息进行初审,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在约定时间进行集中审核换证。考虑到此次换证工作量大,对会计人员较多的单位统一办理前实行电话预约,集中办理。
3、持证的在校生由学校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初审,统一汇总后,提前电话预约,集中办理。
五、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请携带以下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一张贴信息表上);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换发新版证书流程
1、持证人员可于2011年1月10日后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http://218.22.1.72/ahkj或http://www.ahkj.gov.cn),填写《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表内各项信息。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有效申请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贴照片,本人签名,由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公章(有蚌埠市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在信息表上本人签名即可)。
3、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证书档案管理的财政部门进行受理和审核,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对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持证人员请尽快办理),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基本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办理情况,了解证书打印状态和领证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5、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1、若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与信息系统不匹配,而无法登陆换证系统的申请人,请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携带相应资料到所属市、县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2、在集中信息采集期间,对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书,但在信息系统中尚无信息的会计人员,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办理。
3、信息采集期间省内调转及跨省调转问题
省内调转:对于已完成调出手续,尚未办理调入手续的人员,系统将统一默认为“成功调入”,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统一在调入地审核办理。跨省调转:持证人员在实现信息采集和换证后,可实现跨省调转。
4、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信息采集及换证受理地点
蚌埠市本级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联系电话:4125122;怀远县受理地点:怀远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8216910;固镇县受理地点:固镇县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6010130;五河县受理地点:五河县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 2310802。
蚌埠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