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会计从业人员个人信息采集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6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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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从业人员:
按照省厅工作布署,我市从2011年3月份开始,对本市持有江西省内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采集,截止目前为止,仍有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未进行信息采集,现再次公告,希望未采集信息的会计从业人员尽快上网进行信息采集,根据省厅精神,信息采集时间将延期至2012年9月30日,在此时间内如不进行信息采集,会计从业资格证将作废。登录网址:http//www.jxf.gov.cn (江西省财政厅)
抚州市财政局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