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攻关方略:通读、细读、精读
发布时间:2012-03-0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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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参加CPA考试的考生大多为非法律专业考生,平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接触不多,于是对《经济法》这样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实用性都非常强的法律学科缺乏认识,难以把握它的规律性,而学习方法对应试能否成功至关重要。其中对教材的把握是学习方法中至关重要的,因为试卷的内容源于教材,答题准确也是有考生对教材的内容体系是否精通决定。网校的专家讲授《经济法》时也是张弛有度,讲解精准。进而有些考生不愿意看教材,寄希望于考前冲刺背背所谓的重点,而不是踏踏实实地掌握教材中的考点,只听听网上的课就想安逸待考。不要忘了,考题涉及的的客观题有40道题左右,主观题有4道左右,会涉及我们教材的每一章的相关重点内容,如果想急功近利、投机取巧似乎不太有效,还是要扎扎实实依托教材复习。
首先,对教材要进行通读。
拿到教材后要从头至尾认真阅读,能对教材的体系、内容大致了解。清楚经济法考试涉及的法律法规有15章,内容可以归纳为四个部分:
1.总论部分。即法律基础知识部分。
2.组织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同时还包括破产法。
3.财产法。包括物权法、工业产权法和合同法(总则、分则)共四章内容。
4.行为规则法。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证券法、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和竞争法律制度。
并通过对教材的阅读及解释内容的理解,对每一个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有初步的认识。别忘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确实结合实际加以理解都可以把相关规定读通。有了第一步的基础,就可以进入第二步的学习。
第二,细读。
学习法律最重要的是要明确法规条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在法律规范范畴内,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那么,我们就要去熟知条文。但我们考试涉及的条文规定实在太多,而且都很相似,整篇的文字看一会儿就让人头晕,很难继续看下去。所以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就要找寻规律,去理解性记忆。
我们复习的是法律条文而不是解释,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在细读时,考生要侧重于法条的学习,并对其前提先明确,然后去寻找并记忆权利义务,当然主要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义务部分的知识。
1. 记忆重点为经济法教材中,有关比例、时间、人数等数字化的法律规定较多,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不但要掌握有关数字,还应连同数字的出处一同记忆。还有如法定情形、设立条件、特征等也要重点复习。
2.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中国汉语的表达繁冗多意。比如说,条文中经常出现“以上”、“以下”、“以内”、“不满”、“以外”等字样需要我们更多的去理解、辨别,此时如仅仅单靠强行记忆显然是不够的,别忘了我们涉及的大多数考题是灵活结合实际出题,仅仅是记忆了法律规定很难应付大部分考题。通常“以上”、“以下”、“以内”是包括本数在内,而“不满”、“过”则是不包括本数的。
以2009年的一道单选题为例:
【例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所规定的“十八周岁以上”,就包括了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就是指的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不包括年满十八周岁。
3.应对综合题要求考生不但要准确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分析能力,灵活运用能力,即将法律规定与题目所述事实结合起来。必须对法律规定正确理解,不能死记硬背,生搬硬套。
第三,精读。
虽然经济法试题涉及了教材的每一章内容,覆盖面是非常广泛,但凡与注册会计师执业密切相关,实际应用较多的章节考核分数较多,相关考点也多。重点章节内容约占考分比例65%,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应学会合理分配时间,重点章节多花时间重点突破。
按其重要程度,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等级。首先为最重要的章节,这个层次的内容所占分值很高,往往单章内容就有十几分,而且一般会出主观题的。如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合同法、竞争法。其次为相对重要的章节,有一定的可能会出综合题,每章内容所占分值在十分左右,如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工业产权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部分内容。其他章节属于一般要求,所占分值较低,以考客观题为主。
总之,要想学好《经济法》一门,教材是关键。而要想做到通过通读、细读、精读,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一定要做到通晓法理。如何达到学习目的,有些考生可以通过自学加勤奋做到。但对大多数考生而言,通读、细读、精读要做到位是有一定难度的,一方面,人有惰性,如果没有毅力和恒心连第一步都很难做到,总归法律条文很枯燥,没有小说精彩让你欲罢不能,另一方面,如何理解,哪些是复习重点,有什么学习技巧也并非每个人都能掌握。因此建议这类考生可以通过听课达到学习目的。因为网校的专家通过多年的经验已经把这门课程研究得比较透彻,可以把重点难点突出出来,并结合实战要求明确学习目的,并辨别、避开一些知识陷阱。也能有效克服考生的惰性,通过按部就班的学习,循序渐进,真正对教材有深刻的把握,并学会游刃有余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