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催收行为
发布时间:2014-01-1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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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催收行为
(记者马翠莲)针对部分商业银行在信用卡催收管理中存在未尽告知义务、缺乏证据意识等风险隐患,上海银监局从加强消费者保护和法律合规的角度出发,近期下发《关于规范信用卡催收管理的通知》,从消费者保护、规范催收行为和提高法律合规意识等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催收过程中要向持卡人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恶意透支所对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应提醒持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偿还欠款减轻、免除或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尽可能降低对持卡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完善信用卡催收管理制度,规范催收外包行为,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增强法律合规和催收证据收集、保存意识。在催收过程中,应合理设定催收间隔时间,明确记载各类催收行为,并保留相关回执、存根和记录等客观证据,确保催收行为有效性。
此外,《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司法程序维护银行债权时,应严格按照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分别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同时,要指定相关部门归口管理,统一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机关要求提供客观、真实、完整和合法的证据材料,确保报案质量,不能仅以内部材料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