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取款20万 银行称取了50万要求退还30万
发布时间:2014-02-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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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储户取20万银行说取了50万 一审法院判其归还30万元
李先生收到的一审判决书,要求他归还30万元,可他的取款回执单上取款金额显示是199900元。
李先生早上到银行取款20万元,下午银行工作人员却找上门来称多取了30万元给他。双方争执不下,银行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退钱。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先生退还银行30万元,李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储户讲述
取款20万银行却说取了50万
今年37岁的李先生,1999年从贵州老家来到昆明打拼。通过这些年的奋斗,目前他已是昆明一家旅行社的总经理。
李先生回忆说,去年5月7日早上,他开车来到昆明关上一家银行办理取款业务。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查询他的银行卡后对他说卡上有20多万元。由于不能直接取款20万元,他另付了100元现金给银行以便取个整数,实际上当时银行的工作人员从他的卡上取款199900元。
由于急着给客户打款,从银行出来,他便来到了另外一家银行将刚刚取出来的20万元汇给了客户。尔后,他开车回到了办公室。当天下午4点,一名自称是银行副行长的工作人员找到他,称银行在早上给他取款时,取了50万元给他,多取了30万元,请他退还这笔钱。
说到这里李先生当场就蒙了:“多取了30万元给我,怎么可能?我没有拿到这笔钱嘛!”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李先生找出了当时的取款客户回单:“上面明明显示的是199900元嘛!没有多取30万元给我啊?”
第二天,银行工作人员再次找到了李先生,并向其出示了一段他取款时银行的监控录像。为了证明监控录像的真实性,银行事后还将这段监控录像送去鉴定。鉴定结论为:银行工作人员在给李先生办理取款时,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
银行说法
多取了30万给李先生
两个月后,银行将储户李先生告到官渡法院,要求李先生退还30万元多取的钱。
庭审中,当时为李先生办理取款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董先生说,李先生取款的时间是当天早上11点23分,李先生在取款时说要将卡里的钱全部取走,他查看卡里有20多万元,因为办理20万元的取款需要预约,后来,李先生说自己取199900元,李先生拿了100元给他,说整取20万元。因为在李先生取款之前,他刚办理了两笔取款50万元的业务,他就将李先生的取款金额也记成了50万元。中午,他才发现多取了30万元给李先生。当时李先生带了一个黑色的袋子,袋子装不下所取的钱,还跟他要了另一个袋子装钱。
董先生说,在李先生之前,有一笔100万元的存款业务,箱子装不下这么多钱,多余的钱他就摆在桌子上,在为李先生办理业务时,所取的钱正是桌子上的这些钱。这样的说法得到了李先生的证实,李先生说,当时业务员确实从桌子上抱了三四次钱给他,他只管往口袋里装,也记不清每一沓钱有多少,自己装了多少钱。
银行要求李先生归还30万元,李先生不答应。他向法庭出示了自己当时取款的客户回单,以说明他当时只取了199900元,并没有多取走30万元。
判储户归还30万元
官渡法院一审后认为,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本案证据足以证明银行方多支付了30万元给李先生。对于李先生的辩解法院认为,与本案查证的事实不符,法院没有采纳。
据此,官渡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李先生返还银行多支取的30万元,并承担该款从去年5月8日以后到履行期限届满时的银行利息。
储户喊冤
妻子说他将30万元拿去养小三了
前几天,当李先生拿到一审判决书时他有苦难言。他说,这件事情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自从银行的工作人员找到他的那一天起,就连他妻子也不相信他了。此后,妻子常常跟他吵架,认为他“独吞”了30万元,将这笔钱拿去养“小三”了。无论他如何解释,妻子就是不相信。
看到一审判决书后,妻子更加相信她的猜测。李先生说,这几天,妻子一天到晚跟他闹离婚,坚持认为他将这笔横财拿去养“小三”了。
昨天记者见到李先生时,他面色憔悴,口中一直在喊冤。他告诉记者,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他已经上诉到昆明中院。
昨天记者联系了涉案的这家银行,其上级银行表示,该案一审已经判决,他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李先生对本案有什么意见,可以采取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