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东农商银行设立异地支行员工2015年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5-03-14 14:36
在线咨询
重要提醒: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联系方式、保证无条件入职、收取各种费用等信息,请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各种损失。
颍东农商银行设立异地支行员工2015年招聘简章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计划近期开设颍上县支行、临泉县支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颍上县支行员工10名、临泉县支行员工10名,共计20名:支行行长2名,会计主管2名,客户经理6名,综合柜员10名。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支行行长。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为财税金融类、市场营销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类、电子商务类及相关专业,条件优秀者,可适度放宽;
(2)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在现岗位有良好的业绩和口碑,无不良嗜好和违规记录;
(3)具有银行高管任职资格,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符合《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2014年4号令)相关规定要求;
(4)符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条件。
(二)会计主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普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应为财税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审计统计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类及相关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金融或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方针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和违规记录;
(4)符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条件。
(三)客户经理。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普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应为财税金融类、市场营销类、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类、电子商务类、工程管理类及相关专业,有银行从业经验者优先;
(3)了解国家有关金融方针和货币信贷政策,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拓展和协调沟通能力,有一定的企业财务分析、风险识别和文字组织能力;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和违规记录;
(5)符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条件。
(四)综合柜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
(2)普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应为财税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企业管理类、统计审计类专业,条件优秀者,可适度放宽,有银行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和违规记录;
(4)符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报考支行行长、会计主管、客户经理岗位的人员应填写电子版报名表(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照片)、连同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fyydrcbir@126.com邮箱,报名表见附件。报考综合柜员岗位的考生应携带电子版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颍东农村商业银行总部一楼报名,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东路9号(阜阳汽车南站西200米,一道河与颍州路交叉口)。本行对报名者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18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0558-2189871、0558-2165029。
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技术资格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初选。
3.初选确认。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初选,筛选确认参加考试人员。初选时间为3月下旬,综合柜员岗位初选到2015年3月19日止。不符合招聘条件、初选未通过的人员,不参加考试环节。
(二)组织考试及录用。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支行行长、会计主管和客户经理岗位不参加统一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确定笔试方式。综合柜员岗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卷由省联社委托有关考试机构进行命题、阅卷和统分。
2.组织面试。本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综合柜员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分。其他岗位根据参加人员竞聘岗位测试专业知识、管理及沟通协调能力等。
3.政审。对确定拟录用的人员,由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到报考人员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
4.报批。对拟录用人员上报省联社审核、审批,拟招聘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录用。对省联社批复录用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结合员工所在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及时与被录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试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