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信用审查、放款审核人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9-10-21 18:01
在线咨询
重要提醒: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联系方式、保证无条件入职、收取各种费用等信息,请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各种损失。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总部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是中国首批股份制银行之一。2007年2月5日,兴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09年7月期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最新排名,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列第108位。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成立于2002年,经过五年的发展,目前拥有员工253人,总资产已超过200亿元,并且始终保持着良好的资产质量。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量的持续增长,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业务管理的专业化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诚聘专业管理人才,其中信用审查岗位人员5名、放款审核岗位人员2人,工作地点为沈阳市。
我们诚挚地欢迎有志于金融改革创新、勇于接受挑战、德才兼备的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创辉煌。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金融、财经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含)学位;
2、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3、掌握金融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及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
4、在辽宁省银行业从事风险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信贷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符合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公司信用审查岗:
在辽宁省银行业从事银行公司信用信贷调查、信用审查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信贷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较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财务分析和风险管理能力,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资格或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者优先;文字表达能力强,能够独立完成对信用项目的审查工作。
2、放款审核岗
在辽宁省银行业从事银行法律事务工作3年以上,具备较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通过全国律师资格或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者优先,有信贷管理、资产保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须知
(一)有意应聘者请将以下资料寄达本行:
1、应聘申请表(点击下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
3、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各类专业资格(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应聘资料寄至: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信用审查部/综合部,邮编1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