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1年天津银行第四中心支行社会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04-2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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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银行第四中心支行社会招聘启事
天津银行第四中心支行成立于2010年,根据工商局批准和总行业务经营授权许可,经营各类本、外币存款,各类贷款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天津银行第四中心支行现有13家支行,网点均分布在河东区,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公司客户经理、零售客户经理
二、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公司客户经理
岗位职责:
1.充分运用各类资源,有针对性地营销本行目标客户,实现本行产品和服务销售;
2.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巩固现有营销成果,提高客户与本行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3.挖掘客户金融需求,确定有效的产品服务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4.建立信息收集渠道,重点了解和掌握自身服务客户以及目标客户和目标市场的有关信息,寻找新的营销切入点;
5.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关注自身服务客户及其关联客户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防控业务风险,切实做到尽职履责;
6.提升专业营销技能,积极参加各类业务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金融、经济、市场营销等专业优先,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一年以上银行从业经历或两年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三年以上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财务相关从业经历;
3.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禁入情形;
5.身体健康,符合天津银行员工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二)零售客户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承担各项零售业务指标,营销我行各类零售金融产品,包括吸揽储蓄存款,营销零售贷款,提升客户数量及个人综合金融资产规模,销售财富管理类产品,营销银行卡、电子银行渠道等业务;
2.负责按照个人客户分层管理的要求,做好所在网点的大众客户与有效客户的提升,以及贵宾客户、核心客户与钻石客户的维护;
3.负责协助上级管理人员,组织、参与外部营销活动,拓展客户及场景业务渠道;协助对公客户经理对企业客户进行交叉营销,拓展零售业务;
4.负责收集外拓客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通过客户反馈进行客户需求分析及服务质量改善,保证销售和服务质量;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合规销售,做好零售业务风险防控工作。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一年以上银行从业经历或两年以上(含两年)基金、保险、证券、信托等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工作经历,有客户经理或其他营销岗从业经验者优先;
3.热爱零售银行业务,致力于从事营销工作;
4.思想品质良好,工作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遵守银行相关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一定的公关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拓展零售银行业务。学习能力强,能吃苦耐劳并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5.熟悉零售银行业务基本的金融产品知识和操作流程,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处理个人客户及小微企业客户存款、贷款、理财、代销投资产品、电子银行渠道、银行卡等常规的零售银行营销业务,从事相关客户的访问、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6.具备国际金融理财师(AFP/CFP)、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以及基金、保险、贵金属等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符合天津银行员工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三、报名起止时间
2021.4.21-2021.4.30
四、应聘程序
2.填写完整《天津银行第四中心支行社会招聘报名表.xlsx》(签名必须手工填写)并准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获奖证书(如有)和其他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bankoftj@126.com邮箱主题须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4.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后续应聘流程时间、地点;如果自简历发送后两个月内未收到通知,视作初审未通过,应聘材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谢绝来访。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2443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