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商银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入职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2-11-1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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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商银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入职有关问题解答
一、报到及岗位分配
1.报到:2023校招应届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国外院校毕业生持学历认证材料)、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到录用单位(总行或分行)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报到。
2.岗位分配:总行机关录用的2023届非科技类应届毕业生报到并进行集中入职培训后,即到分支行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大学生岗位锻炼,锻炼期满后回到总行,并综合部门需求、锻炼表现和学生意愿等因素进行岗位统筹分配。
各分行岗位分配以分行具体安排为准。咨询电话详见我行招聘门户网站(可通过官网首页“人才招聘”链接进入)“联系我们”频道。
二、新入行大学生培养
1.CZ星计划:CZ星即总分行联合培养项目,通过总分行三年左右的联合培养周期,在实践中磨练和培养青年人才,为浙商银行的长远发展培养一批大局意识强、综合素质佳、专业能力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
CZ星同学将拥有总分行双轨指导老师,深度参与重要项目和重点工作,享有专业素养与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享受专项薪酬福利和晋升政策,优先纳入双向交流任职等专项人才发展计划。
2.培训:针对通过校园招聘方式新入行的应届毕业生,通过校招新员工宝典在线学习、浙银启航梦想营线下培训,组织岗位锻炼和配套指导老师,强化新员工入职第一年培训培养。帮助校招新员工了解浙商银行概况和企业文化,熟悉行规行纪、基本规范和基础业务,提升校招新员工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帮助校招新员工尽快融入我行并顺利成长。
针对入行2-4年的优秀青年员工和5-8年优秀青年骨干,以“千里马之厉兵秣马”和“千里马之万马奔腾”项目为载体,分两个阶段进行培养,帮助优秀青年员工提升职业素养和个人综合素质,帮助优秀青年骨干提升思维能力和管理技能,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除了校招新员工培训和青年员工培训,我行还设有管理能力培训、专业能力培训和通用能力培训,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全流程培训服务,帮助优秀人才从新员工逐步成长为管理人员或业务专家。
2.大学生岗位锻炼:是专门针对校招大学生的培养计划。总行机关非科技类新入职大学生根据行内统一安排,前往分支行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岗位锻炼学习,熟悉各条线业务流程等。锻炼期间所有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发放仍属于总行。岗位锻炼期满后回到总行工作。
3.指导老师制度:岗位锻炼期内和总行工作期间实行指导老师制度,分别由所在分支机构锻炼部门和总行所在部门指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与业务骨干担任新员工的指导老师,进行传帮带。
4.大学生综合鉴定考核:对入职满一定年限的总行机关大学生采用专业化的测评工具进行鉴定考核,对鉴定考核结果优秀的大学生加大职级晋升与培养力度。
各分行大学生培养计划以分行具体安排为准。
三、薪酬及福利
我行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工资是以员工职级为依据并以年标准形式计算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充分发挥薪酬及考核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打造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市场化薪酬体系。
浙商银行薪酬水平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薪酬资源不断向青年员工、优秀骨干员工和关键核心岗位倾斜,确立了内部人才培育和人才发展的激励导向,突出了对优秀青年人才的重视、激励与关爱。
我行福利突出人本关爱的管理理念,是以增强员工归属感为目标,重点体现人文关怀的薪酬管理补充体系。福利项目包含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福利,具有浙商银行特色的“商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障、门急诊医疗”+“365健康服务”的“3+1”的综合补充医疗保障体系,企业年金等特色类中长期福利项目,此外还有员工培训、劳保福利、生日慰问、婚育礼金、健康体检、膳食补助等人文关怀类福利项目。其中,我行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障体系倡导“老有所依”“病有所依”的人本关爱理念,经过不断的优化完善,已在同业形成特色和优势。
四、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劳动合同按员工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应届毕业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即与分配行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分配至总行的毕业生,劳动合同与总行签订;分配至分行(支行)的毕业生,劳动合同与所在分行签订。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3年(目前总行录用应届生统一首签三年期劳动合同,各分行首签1-3年期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相应期限的试用期。
五、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组织关系等
1.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分别由总、分行管理。分配至总行机关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总行管理;分配至分行(支行)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根据分行档案管理权限确定。应届生毕业分配后人事档案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机要寄送分配行,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
2.办理户口迁移
学生毕业后,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统一签发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落户地址以及具体落户政策,按分配行当地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分配至总行机关的应届毕业生,户口可迁移到总行的集体户口(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具体落户派出所为杭州武林派出所。办理落户时需出具以下资料:
(1)境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户口仍在家中的)或《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已迁往学校的);
C.我行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无房证明(开元路40号)。
(2)境内大学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户口在家的)或《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迁往学校的);
C.我行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提供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
F.社保缴费证明(两个月以上);
G.无房证明(开元路40号)。
(3)境外回国留学生除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外,其他条件同境内应届生。
如有问题请询问杭州市公安局户籍中心,地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电话:0571-88898559。杭州武林派出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观巷47至2号,电话:0571-87016407转户籍室。杭州市社保中心地址:杭州市清吟街社保大楼,电话:12333。
分配至资金营运中心的新入行大学生落户以上海当年落户政策为准。
(二)分配至分支行的毕业生,户口可迁移到分支行所在地区或城市,因各地落户地址和办理规定有所不同,需与分配行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联系接洽后再确定。
3.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一)党员组织关系在浙江省内的高校毕业生,请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子转接。目标单位为:中共浙商银行机关委员会或中共浙商银行XX分行委员会。
(二)党员组织关系在浙江省外的高校毕业生,请开具纸质“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目标单位为中共浙商银行机关委员会(简称:浙商银行机关党委)或中共浙商银行XX分行委员会(简称:浙商银行XX分行党委),并请携带加盖基层党委公章或党员管理职能部门章的“党员档案证明”(点击下载)。
4.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团组织关系,总行大学生团组织关系抬头为“浙江省省属企业浙商银行机关团委”,系统选项路径“团浙江省委-省属企业团工委-浙商银行”;分行大学生请具体咨询分行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