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0-06-16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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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考试,一般报名时间安排在12月份进行。
具体报名事宜请参看2010年各地报名信息汇总信息>>
报考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一般是4月第四个星期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由各市财政部门统一安排在每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完成。
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119号等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每人每科30元(包括报名费、考试考务费等)。
考试题型及范围
1、考试范围:依据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银行招聘网纲》进行命题。
2、考试题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全部为客观题,分单选、多选、判断。
考试方式
统考科目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
考试成绩的核定
由省财政厅确定合格标准。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人员,成绩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两科即《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须两科同时合格,与已取得的有效《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三科即《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必须三科同时合格,发给全科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后,在有效期内向考试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在省直及中央驻皖在肥单位工作的,可直接向省财政厅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他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市、县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级财政部门于当年年底前完成本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证书颁发工作。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按要求填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符合《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9〕1482号 )第九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银行招聘网: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