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一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0-12-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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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这从报名条件上对考生的学历教育和专业经历做了限定。各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科目基本都在四科左右,且科目设置大体相同。据此,全国考试委员会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和执业特点,经过反复研究,确定了《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为考试科目。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重要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这一资格的人,一旦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就要直接或间接地面对社会,承担着较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时,他(她)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要判定其会计报表是否遵循了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原则,并出具审计报告。这一审计报告,不仅政府和企业管理者关注,而且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也关注。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作用决定了他的社会责任,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入门标准需要与其所能承担的社会责任吻合,起到测试选拔后备队伍的作用。因此,入门考试会有一个标准要求,比起其他职称考试,难度会大些,然而,注册会计师考试毕竟是“入门”考试,其难度定位在注册会计师应掌握的基本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上。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测试的标准是客观的和相对稳定的,不会大起大落。
目前各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录取基本有三种形式:平先确定每年大体相等的录取人数;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当年的录取比例;事先确定合格分数线。我们的录取方式属于第三种形式,实行百分制,确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没有数量和比率的限制。考生能否取得合格成绩,完全在自已的努力,不受其它因素的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正处在大力发展阶段,全国考试委员会希望能有更多的考生取得合格成绩,尽早加入到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来。
今年教材变化最大的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今年改为《财务成本管理》,移进了原《会计》中的成本计算内容,并增加了成本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内容,同时,这一科目也增加了兼并与控制、破产重整等现代财务管理的专题内容,使该科目的结构体系更趋合理。其次是《会计》变化较大。去年我国出台了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会计》教材相应做了修改并增加了讲解说明,新修订的内容约占全书内容的1/3左右。《经济法》主要增加了合伙企业法的内容,并根据新颁布的《证券法》修订了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审计》根据今年年初出台的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作了补充修订。《税法》略删去了个别小税种的内容,并做了结构调整的修订。教材修订的原则之是:增加必要的新知识,使考生能够较快地学习、掌握新知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从这一原则来看,新增的内容属于考生应该掌握的内容。
注册会计师考试自1991年以来,已举办了七届,全国考试委员会要求认真总结组织考试的经验,不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逐步实现考试组织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全国考办已开始研究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的问题,增加考试次数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目的是给考生创造更多的机会,使考生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但这项改革将涉及到考试组织工作的每个环节,需要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来实现,包括建立题库制度、更多地利用计算机管理报名、查分等等,目前正在抓紧研究,积极创造实施条件。
现在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有4万余人.可是真正加入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不到2万人,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除有部分考生仅为储备种资格或增长知识而参加考试,暂时不准备从事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外,事务所“挂靠”体制是阻碍事务所吸纳人才进入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挂靠体制下,事务所缺乏人事、财务、管理、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对考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随着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完成,事务所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将比较灵活,注册会计师的收入水平、福利待遇将会有一定的提高,相信此后愿意到事务所工作的人会越来越多。另外,如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地方协会,也积极开展“考后服务”工作,办人才交流会,介绍考生与事务所直接见面。这是开通人才供需交流渠道的很好方式。
全国考试委员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明文规定,今年编辑的《考试手册》中收录了行此有关的规定。对于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骗取报名资格的情况,都将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