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学习笔记(27)
发布时间:2010-12-2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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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一)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一般来说,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损失,应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入账;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列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积极利用或改造出售,停止采购或生产。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或盘亏,应及时调整账面记录,以保证账实相符。要根据清查中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使各种财产物资的账存数与实存数相一致,同时反映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发生。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分审批前和审批后)
(一)审批前,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之前,应基于客观性原则,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二)审批后,根据差异发生的原因和批准处理意见,结平“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为了记录、反映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资产类)。在该科目下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待处理的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基本结构如下表:
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方 贷方
待处理财产盘亏数、毁损数
根据批准的处理意见结转待处理财产盘盈数(盘盈转销) 待处理财产盘盈数
根据批准的处理意见结转待处理财产盘亏数(盘亏转销)
(一)盘盈处理
(1)流动资产
审批处理前借记“库存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有关财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批准处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2)固定资产(教材按旧准则——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二)盘亏处理
审批之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如果是盘亏固定资产则还要借记相应的“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科目。
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科目如下:
(1)对于流动资产的盘亏
①回收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
②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借“其他应收款”;
③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
④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
(2)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1.兰天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A材料10 000元,经查是由于收发计量上的原因而造成的。
在发现盘盈时,应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所确定的A材料的盘盈数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材料 1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 000
经批准处理后,冲减管理费用,作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 000
贷:管理费用 10 000
例2.兰天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产成品盘亏50 000元,经查属定额内损失5 000元管理责任损失15 000元,自然灾害损失30 000元。
在确认盘亏时,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 000
贷:库存商品 50 000
经批准处理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5 000
其他应收款——保管员 15 000
营业外支出 3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 000
例3.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机器一台,估计现行价值为32 000元。
发现盘盈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32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32 000
经批准作出处理,转作营业外必入。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32 000
贷:营业外收入 32 000
例4.兰天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设备一台,其原始价值为30 000元已提折旧10 000元,在发现盘亏时,报批处理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0 000
累计折旧 1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