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2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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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会办「2010」1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的通知》(鄂财会发「2010」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加快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会计人员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就我市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公告如下:
1、采集时间
全市采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采集对象
我市辖区内持有荆门市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
3、采集行政区划
荆门市直的会计人员由市会计管理局负责采集,各县市区会计人员由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负责采集。
4、采集途径
本次采集分为集体采集和个人填报两种途径,其中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和非国有)、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采取集体采集方式;持有荆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校学生、个体工商户、非在岗人员、在外省工作的人员采取个人填报方式。具体采集操作步骤及要求请按照荆门市会计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荆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的通知》(荆会发「2010」13号)文件中的采集步骤进行操作(文件已上传荆门会计网www.jmkjw.com)。
5、注意事项
未按要求进行采集的人员将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考评,并停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定期登记、省内外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转入转出手续。采集信息期间停办省内和跨省调转工作。
6、联系电话
0724-6062803、0724-6062802、0724-230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