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会计从业持证人员信息采集确认时间6月3日起
发布时间:2011-06-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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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必需参加信息采集工作。经研究,我市市本级持证人员在网上申请后,应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详见财政网上《关于南宁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到南宁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建政路3号)办理确认手续。市直各单位也可收集本单位持证人员所需材料进行集中办理确认。县级持证人员到所属发证财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请还没有申请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尽快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cms/)进行申请并办理确认。2011年新办证人员无需参加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确认起至时间:6月3日—6月30日
南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