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皮山县2011年第三季会计从业(会计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7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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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县直机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办会[2011]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1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 2011年第三季度考试定于2011年9月2日举行。现将考试考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条件。凡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注册时间为:2011年8月6日零时起至8月19日14时止(北京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19日止。
全县实行网上注册网址为自治区财政厅WEB网站(http://www.xjcz.gov.cn),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完成注册。
2、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50分钟
3.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8】3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名考生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考试报名费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务费在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时一并收取。
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6423834
联系人:方建国
皮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