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新教材大纲变点
发布时间:2011-08-2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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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科目新版教材中第七章与第十章基本内容没有变化。需注意的是本书所涉及的“存管银行”均已改为“指定商业银行”。另本书所有数据资料已更新为最新数据。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本章对金融期权交易部分内容进行了改动,重新对金融期权交易进行了阐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章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进行了变动。
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本章证券交易委托内容中的“证券公司”改为“经纪商”。增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的详细内容。对竞价申报时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内容做了一些变动,特别是在不实行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中对上海和深圳交易所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
另需注意的是:在第五节中,所有的“存管银行”都改为“指定商业银行”。
第三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本章在大宗交易中对深圳交易所可采取的大宗交易方式做了如下修改:“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00万张”。
对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部分内容重新做了修订。新增加了“创业板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并删除了“暂停上市”的内容。对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及除权与除息的内容做了部分调整。
另增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时监控事项的详细说明,并对出现异常交易行为需采取的措施的部分内容做了增减。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总体来看,本章发生了很大变动。对经纪业务运营管理主要内容进行了具体的界定,增加了相关内容,并对原有相关内容做了结构调整及部分删节。删除了原营运管理内容。
本章新增一节“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其部分内容为原第四节内容,并另有新增内容。
第五章 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本章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中新加入了“网络投票系统”的概念;删除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内容。
其他基本内容没有太大的变化。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
在本章中“买卖对象”的内容被删除,新增加了“投资范围”的内容。其他基本内容没有变化。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客户开户、提交担保品与授信在2010版教材中进行了综合阐述,而在2011版教材中则对这三点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
本章仅在第一节中加入了以下内容:
“2010年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指南(商业银行专用)》和《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