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手整治银行乱收费
发布时间:2014-02-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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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和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随着《办法》和目录的发布,将为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起到重要作用,若要银行不合理收费现象根本改观,则需要常念银行收费新规“紧箍咒”。
增加服务收费透明度
随着市场化推进,商业银行的市场调节价会呈现多元、竞争格局。面对同一业务类型,消费者将有不同的选择,这时信息公示就尤为重要。
面对银行提供的数百种服务收费项目,许多消费者感到茫然,往往不知道在哪个环节就被不明不白宰一刀。
为了保护银行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包括了8条增强服务价格信息透明度的条款。例如,商业银行应当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设有网站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依规进行公示。新办法还鼓励社会力量等外部力量监督银行服务收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认为,外部监管力量的作用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强化有利于推动银行收费更趋合理化、规范化。但规范银行收费归根到底还是要通过进一步开放银行业、引进民间资本,让银行业充分竞争来实现。
面对上述变化,商业银行在服务价格内部管理上也将作出相应调整。按照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服务价格内部审批制度。“由内部多头管理变成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能够避免多方推诿。一旦出现纠纷,商业银行内部的处理速度会加快。”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50元封顶”
《通知》在现行政府定价项目的基础上对银行收费作了调整,主要包括:一是将银行客户普遍使用的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二是将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个人现金汇款和支票等票据业务的手续费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三是对商业银行业务量较少的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业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指导目录不同程度降低了客户普遍使用的跨行柜台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异地本行柜台取现三项业务手续费标准。比如,个人转账每笔最高收费50元封顶;明确免收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两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部分免除了银行个人客户的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根据工商银行的服务价格公告显示,此前该行的异地取款及转账付出的收费金额为:人民币按金额的1%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而在实行政府指导价后,该类业务的收费标准降为每笔不超过取现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而个人跨行转账业务的手续费原来是按照“普通”柜面星级客户优惠费率6折收取,“加急”按照8折收取。而在调整后,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为50元。
电子银行收费市场调节
尽管《通知》对上述两类手续费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但对电子银行渠道提供的转账、取现等手续费仍然实行市场调节价。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商业银行的普遍策略是电子渠道收费低于柜台,随着商业银行的发展,理论上电子渠道的收费低也是将来的发展方向,所以也要以这种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发展,以减少柜台客流,让消费者得到一个快捷的服务,同时也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而适度的定价,也是向市场发出一个信号,有利于市场的平衡。
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近日表示,实施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价格目录之后,商业银行会根据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做出相应的收费规定,不会对商业银行收入产生明显的改变,只会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