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6年贵州农村信用社校园招聘89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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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年贵州农村信用社校园招聘890人公告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经过60多年的改革发展,已成为省内资产规模最大、存贷款余额最高、支农支小力度最强、机构网点覆盖最广、金融服务面最宽、从业人员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因业务发展需要,诚邀青年才俊加盟,共筑职业发展舞台、共创信合事业辉煌。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营业网点柜员,计划招聘890人左右,具体招聘名额根据报名、考试等情况确定。招聘单位及职位要求详见《贵州省农村信用社2016年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信息表》(附件1)、《贵州省农村信用社2016年公开招聘员工专业类别表》(附件2)。
二、用工形式及薪酬
劳动合同制。薪酬为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享有"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10:00至5月14日16:00。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16届毕业生);
2.取得中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认可贵州农信企业文化;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1)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能够在2016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中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满足境外留学人员就业落户条件要求(相关政策请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银行从业经历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农信社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6.符合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职合同制员工;
2.截止报名时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
3.被开除公职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和农信社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记录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应聘方法、程序
(一)应聘方法
应聘人员须登录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才招聘网,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填写个人简历后,选择职位并缴纳考务费进行报名。
(二)应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5月9日10:00至5月14日16:00,开放网络报名平台,应聘人员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0:00至7:59为报名网站维护时间,暂停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网站会员。应聘人员应先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电子邮箱的方式注册成为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才招聘网会员。
(2)登录网站。注册成功后,在网站登陆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成功登陆到"个人中心"。
(3)申请职位。首先应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简历、上传符合规格(JPG格式,蓝底,200KB以下)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后,再到职位列表选择职位申请报名。申请职位后,应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职位申请成功提交后,应及时关注所报职位的审核状态。
(2)职位申请记录一旦提交后,不可再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
(3)上传的本人正面证件照片必须到照相馆使用清晰度高的专业设备拍摄,并使用专业图像处理软件处理;不得使用手机、电脑摄像头等设备进行自拍。
(4)报名网站仅支持IE8或以上版本浏览器并使用正常模式(非兼容模式),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页面显示不正常、无法上传照片、无法选择职位、缴费异常等情况。
2.资格初审
5月15日至5月18日为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简历是否符合其报名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规范。
对由于简历信息填写不完整、错误、照片不符合规定,以及不符合报名职位条件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5月19日8:00至5月20日20:00期间修改完善个人有关信息后,重新选择职位报名;重新选择职位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可再重新选择职位报名,视为报名失败。
3.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应于5月19日8:00至5月22日20: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在线缴纳100元考务费;未缴纳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安排笔试。
温馨提示:考务费仅支持使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网上银行进行支付。请尚未开通我社(行)个人网银的应聘人员提前到我社(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4.笔试
笔试拟定于6月4日举行,时间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为准。笔试地点为报考单位市(州)所在地。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50分,时间150分钟,实行闭卷考试。笔试阅卷、成绩统计结束后,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才招聘网公布。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在报考单位市(州)所在地统一时间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对招聘职位有专业测试要求的,在面试结束后加试专业测试。放弃面试(专业测试)的,该职位空缺面试(专业测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须先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折算前,笔试成绩先按百分制进行折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无专业测试)=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成绩统计结束后,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才招聘网公布。
8.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明确的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能得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以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9.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新员工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国家、反党言行的;
(2)道德品质差,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3)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职合同制员工;
(4)截止报名时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及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本次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及曾经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农信社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所需证明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因其他各种原因,被招聘单位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公示、培训及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才招聘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上级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要严格遵守本《招聘简章》和我社有关规定,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我社不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类似机构,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我社无关。对于冒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名义举办各类考试辅导班、印制各类考试辅导资料、及出版发行出版物的,如有侵权行为的,我社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报名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售卖试题、答案等诈骗信息。
(三)对所有应聘人员信息予以保密,应聘材料不退还。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公开发布的《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研究确定,并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才招聘网公布,各位应聘人员应随时留意网站"招聘动态"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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