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6年河北邢台农村信用社招聘劳务派遣员工37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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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6年河北邢台农村信用社招聘劳务派遣员工378人公告
为满足邢台农村信用社的需要,本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邢台农村信用社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劳务派遣工,定向派遣到邢台市辖内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岗位及要求
选用人数及工作岗位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16年邢台农村信用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选用计划表》。
特别提示:本次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到用工单位所属乡镇基层营业网点工作,3年内不准县域辖内机构调动,5年内不准跨县调动,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较为艰苦,考生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二、用工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具备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为:县级行社城区周边基层网点新用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区周边机构以外的边远基层网点新用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统计学、审计学、市场营销专业。部分岗位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人力资源管理,详见《2016年邢台农村信用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选用计划表》(附件1);填写专业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所学专业填写。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有特殊营销能力和资源的,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承诺证明书》,研究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表达及沟通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协作精神;
5、了解国家经济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7、本次选用人员一律直接安排到基层网点工作,被选用人员3年内不准在县域网点间调动,5年内不准跨县调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4、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行为或特征的;5、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用工形式
本次用工为劳务派遣制,被选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派遣到邢台农村信用社各县级行社基层营业网点,从事柜员业务岗位工作。
四、选用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缴费方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行社的一个岗位。考生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
报名时间:5月26日9: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报名及缴费须知: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及拟报考用工单位和岗位条件,并按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并一定要选择工作基层网点名称,及是否服从调剂。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
4、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5、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于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8:30,持《报名表》到所报考用人单位现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50元,由用人单位代收。
6、网上确认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1日9:00至6月2日17:00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安排。
1、笔试安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为《职业能力测试》,内容涵盖经济、金融、财会、管理、法律、计算机、阅读分析等方面的知识。6月4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选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6月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按报考岗位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30),6月8日(上午8:30-10:00)。
资格复审地点:邢台市唐龙大酒店(邢台桥西区建设西大街589号(原鑫海大酒店),自火车站或军分区乘17路公交车至长征社区下车,西行200米路北即到)
资格复审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1)《报名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一份;(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学历证明。
2、面试安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资格复审通过进入面试的考生,于6月10日9:00-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暂定为6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体检、公示、考察和选用。
1、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届时我公司电话通知。
2、用工单位将登录征信系统查询拟选用考生本人是否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形成不良尚未偿还等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选用。
3、考察未发现问题的考生即为选用人员。被选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我公司尊重和维护报考者的隐私权,对报考者的信息严格保密,未被选用人员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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