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6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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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招聘公告已在银行招聘网发布,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2016年12月31日17:00,详情如下:
2016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招聘公告
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内蒙古银行总行下设的一级分行,分行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专注于心、高效于行”的经营理念,在稳健经营中成长,在创新服务中进步,市场规模、经济效益、经营实力不断扩大和提高,各项业务得到较好发展,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谋发展,共赢未来。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本着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应聘基本要求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2.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行业资源,熟悉银行业务和本地行业市场特点,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能力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3.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事业心强,愿意接受挑战。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能够快速适应市场营销工作。
5.认同内蒙古银行企业文化,并愿长期在内蒙古银行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支行副行长2人
岗位条件:
(1)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从业经历较丰富、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
(2)从业经验 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3)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银行相关业务知识;
(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风险意识。
2.法律合规审查2人
岗位条件:
(1)经济、法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业经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对持有律师证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聘人员可以优先考虑;
(3)熟悉商业银行业务相关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商业银行合规政策与相关法规;
(4)较强的沟通与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设备网络管理维护岗1人
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岁(含)以下,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业经验3年及以上银行相关工作经验;
(3)精通多种网络通信技术,熟练掌握当前流行的路由器、交换机等技术与产品、网络项目的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精通多种操作系统管理技术与产品,熟悉系统管理维护相关知识,熟悉硬件设备维护相关知识,精通机房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
(4)良好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
4.客户经理若干
岗位条件:
(1)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业经验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银行相关业务产品及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公司类、中小企业类授信业务,特别是熟知票据、国际业务的专业人员;
(4)具备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进入下一轮竞聘者我行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2016年12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及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
有意应聘者请先登录内蒙古银行网站(http://www.boimc.com.cn),在招聘公告里点击下载《内蒙古银行应聘报名表》,将已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与其他电子档资料发送到“zouliping@boimc.com”信箱内,电子档资料包括:身份证扫描图片、毕业证扫描图片、学位证书扫描图片、专业资格证书扫描图片等(注:《报名表》文件名及邮件标题均以“姓名+招聘岗位”命名)。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道里区友谊路387-389号(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 三楼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我行将在应聘人员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通过电话与邮箱通知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通过审查者我行将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核流程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我行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并告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行考试。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用
通过上述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本行将统一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通过后将由本行为新入职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安排岗前培训。本次招聘所有录用人员与我行签订劳动合同,按我行制度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如试用期满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其提供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包括E-MAIL邮箱、手机号码等)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若因联系方式问题造成无法通知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在各招聘环节中,对于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我行将不再另行通知。本行对应聘材料予以保密并妥善处理,恕不退还。
招聘联系电话:0451-87730391 18545896012
0451-87730511 1303007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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