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7年辽宁省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3 10:13
在线咨询
重要提醒: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联系方式、保证无条件入职、收取各种费用等信息,请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各种损失。
2017年辽宁省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公告已在银行招聘网发布,详情如下:
2017年辽宁省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公告
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股份合作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下辖12家信用社,1个营业部、8个分社、8个储蓄所,共29个营业网点。我联社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在服务农户、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我联社秉承“同生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本着“以人为本、人才兴社”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邀热爱金融事业、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优秀人才加盟,共创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美好未来。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4人分配到我联社基层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必须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金融事业,志愿为辽宁农村金融事业奋斗。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3.必须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具体条件
1. 应、往届毕业生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校方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且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录用。
(2)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3)年龄:应往届大专及本科学历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应聘人员必须为盘锦市辖内户籍(迁入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对于户籍转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以其家庭户口为准。被录用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盘山联社委托专业招聘服务机构采取网络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并在辖内营业网点张贴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在7月12日登陆指定网站(http://special.zhaopin.com/campus/2016/heb/ncxys053150/),据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经网上初审后,通知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9时—7月18日9时。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招聘选拔程序。现场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
(三)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招聘工作。
(四)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等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履行录用手续时,如未按期毕业且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录用。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四)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五)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我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用人员需服从我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原则上3年以内不得申请调离分配岗位。
六、咨询电话:024-31873554
七、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