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信用联社招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简
发布时间:2010-04-1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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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是以服务“三农”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宗旨的地方合作金融企业,是河北省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为适应工作需要,决定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招聘134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2006至2008届全日制普通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下简称“06至08届毕业生”);2、2004年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一年以上农村信用社工作经历的人员(以下简称“有信用社工作经历人员”)。农村信用社现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2、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附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5、有其它不适合做金融单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