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事网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2008年度招录新员工的简章启事公
发布时间:2010-04-1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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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二)实行定向报名、定向分配的原则,全部分配到乡镇信用社工作。
二、招录条件
1、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愿意扎根基层的有志青年;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招聘去向及待遇
招录实行定向报名,定向分配的原则,全部分配到乡镇信用社工作。
新招聘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不超过半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所在单位同岗位员工绩效工资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