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选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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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选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面向旗县及以上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31日9:00至11月1日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1604会议室。
(四)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现岗位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原件有困难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公章)。
3.所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考生所占编制情况的说明、报考岗位所需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4.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大学毕业的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的证明。
6.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证件照4张(须与《公开选聘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
(五)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核验身份证(护照)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
3.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4.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并盖章。
(六)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七)资格复审递补
11月1日17:00前,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按要求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接到递补电话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
特别提示:
1.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全天(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面试准考证》以及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
三、疫情防控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和面试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http://www.nmgnxs.com.cn),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请于2020年10月30日后工作时间拨打):
0471-5224610 434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