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辅导第十五章 1
发布时间:2010-12-16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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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本章内容:7节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第六节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第七节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征管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这就明确界定了《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有一部分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教育费附加。这些费不适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规定的措施,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种费的条例和规章决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
A.契税
B.关税
C.车辆购置税
D.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一般情况下,契税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所以适用征管法。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
(二)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三)有关单位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