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第一章考点
发布时间:2011-02-16 13:38
在线咨询
重要提醒: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联系方式、保证无条件入职、收取各种费用等信息,请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各种损失。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第一节 证券交易的概念、基本要素和交易机制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其特征
1.证券交易的概念
▲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或转让的活动。
▲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的关系:
一方面,证券发行为证券交易提供了对象,决定了证券交易的规模,是证券交易的前提;另一方面,证券交易使证券的流动性特征显示出来,从而有利于证券发行的顺利进行。
2.证券交易的特征
▲主要表现为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
1.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
2.1986年8月,沈阳开始试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
3.1986年9月,上海开办了股票柜台买卖业务。
4.1988年4月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5.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6.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7.1992年初,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8.1999年7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这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
9.2004年5月,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开设中小企业板块。
10.2005年4月底,我国开始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11.重新修订的《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
13.201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的申报。
14.2010年4月16日,我国股指期货开始上市交易。
|
(三)证券交易的原则
证券交易必须遵循“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公开原则: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2.公平原则:参与各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3.公正原则: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一、会员制度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
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
▲普通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且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证券交易所要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制定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内容包括总则、会员资格管理、席位与交易权限管理、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等。
(一)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
普通会员
|
特别会员
|
会员资格
|
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1)依法设立且满1年。
(2)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
(3)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4)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
会员权利
|
(1)参加会员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
(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
(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
(1)列席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2)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建议。
(3)接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
会员义务
|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
(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
(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定)。
(4)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
(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
(6)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接受证券交易所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报告。
(3)及时协调、联络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
(4)按证券交易所规定交纳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