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0-06-16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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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及应试对象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县级财政部门考试组织权限由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确定。中央在穗单位、银行系统在穗单位和省属在穗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负责。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上报名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报名时间
广东省(除深圳外)一般上半年报名时间:3——4月份;下半年报名时间:8——9月份。
注:深圳考试报名:一般上半年报名时间为3月份;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份。
2010年各地市报名请参考:“2010年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考试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是6月份和11月份的第3个星期日。(2010年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部分地区试点实行无纸化考试,如:广州番禺区)《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行定点不定期无纸化考试制度。
2010年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半年 |
6月20日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9时~11时30分 |
会计基础 |
14时~16时30分 |
下半年 |
11月21日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9时~11时30分 |
会计基础 |
14时~16时30分 |
(注:深圳地区考试时间:一般上下半年的考试分别将于6月和11月的第4个星期日举行。
2010年会计从业考试具体时间为:6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考《会计基础》。)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方面的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内容;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报名方式
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甘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筒答题、业务核算题等。
无纸化考试题型另发通知。
(注:深圳地区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均使用答题卡。各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131号),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收费标准由每科50元调整为每科65元。 此规定自2010年3月15日起执行。
银行招聘网纲及教材订购
银行招聘网纲由省考试部门统一制定。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采用新版考试用书,考生所需考试用书应在报名的同时订购
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的网站或者声讯电话公布,考生届时请关注中华会计网校信息。
成绩公布后1个月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带齐申报资料,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暂住证签发地或考试报名所属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资格认定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